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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第十二届长白山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5-18   浏览: 文章来源: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吉林省第十二届长白山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长宣通[2017]5号)》(见附件1)精神,吉林省第十二届长白山文艺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
  本届长白山文艺奖设立作品奖、成就奖、新星奖3个奖项。
  作品奖:授予在2014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我省拥有著作权的文艺作品,包括:文学(含网络文学)、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微电影)、电视剧(含电视纪录片、动画片)、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含二人转)、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和广播剧等。
  成就奖:授予在文艺创作上取得较大成就,对我省文艺事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年龄在70周岁以上(19461231日前出生),德高望重、艺术造诣深厚的老作家、老艺术家。(已获此项表彰奖励的,不在申报之列)。
  新星奖:授予近年来我省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中涌现出的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的文艺新人。未满35周岁(19811231日后出生)的我省文艺工作者可以参评(已获此项表彰奖励的,不在申报之列)。
  请有意申报长白山文艺奖的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234),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后,于201753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810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2306067,邮箱:31941172@qq.com

 

 党委宣传部

 

2017518

 


(初审: 复审: 终审:)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学院2017年转段考试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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