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院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我院运用网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经研究决定,我院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吉林省高校优秀官方网站、优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以及辅导员优秀微信公众平台、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吉教思政【2017】7号)精神,组织我院师生踊跃参加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高校优秀官方网站评选条件
高校优秀官方网站申评对象是运营主体为校党委或院(系)党委的官方网站。具体条件为:
1.有职能机构负责网站全面管理,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
2.能够体现学校或院(系)特色,内容丰富,及时发布学校或院(系)新闻、资讯,师生关注度高,文章阅读量大,引导主流舆论,有较强影响力。
3.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专栏,有基于网络开展的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专栏,有通畅的互动渠道。
4.页面布局结构合理,整齐规范,视觉元素应用整体美观协调,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感染力。
(二)高校优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评选条件
高校优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申评对象是由高校或院(系)官方申请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具体条件为:
1.有职能机构负责平台全面管理,有成熟的运营团队,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
2.平台受众广,关注者数量大于2000人,单篇阅读量占送达人数10%以上;推送内容原创性强,原创内容占全部推送70%以上;信息更新及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活跃度和传播影响力。
3.平台定为明确,推送内容健康向上,在价值引领、文化传承、风采展示、服务师生等方面具有特色和代表性。
4.页面设计科学美观;意见表达渠道畅通,互动性强;功能多元化,实用性强;主动适应新技术,开发新应用。
(三)高校辅导员优秀微信公众平台评选条件
高校辅导员优秀微信公众平台申评对象是运营主体为高校专兼职辅导员的个人微信公众平台。具体条件为:
1. 平台建设科学合理,设计新颖,构架清晰,分类明确。
2.内容丰富、更新及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活跃度,且原创内容不少于全部推送的50%。
3.平台关注度高、文章阅读量大,互动效果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四)优秀网络文章评选条件
优秀网络文章申评对象是在本年度发布在官方网站、专题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辅导员微信公众平台中的文章。具体条件为:
1.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提升网络素养等方面的文章。
2.理想信念教育及价值观引领、就业创业指导与职业规划、党团建设及班级管理、时事纵横与社会热点剖析引导、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心理健康与情感励志、读书学习及科研指导、文体活动及课外生活指导等方面的文章。
3.能够从解决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出发,政治导向正确,对学生教育意义明显,与学生形成良好的网络互动,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4.文章必须为原创,阅读量不少于200人次,字数不少于500字。
(五)高校优秀“微”作品评选条件
优秀“微”作品申评对象,是指高校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具体条件为:
1.具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
2.能体现价值引导、思想引领,激发情感共鸣,倡导网络文明,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3.“微”作品必须为原创,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标注字幕。
(六)高校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条件
优秀工作案例的申评对象,是指各高校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过程中研究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专题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具体条件为:
1.体现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已形成一定典型性经验。
2.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案例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和思路、实施办法和过程、主要成效和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
4.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二、评选要求
1.所有作品须为2016年5月以来的原创(即2016年5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前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2.所有高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辅导员微信公众平台、网络文章,“微”作品、工作案例,均需提交网络链接地址或二维码;优秀工作案例还须提交word文档。
三、上报时间与方式
1.请上报的单位和个人将电子版(见附件)于2017年6月20日前分别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高校优秀官方网站、优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教师优秀工作案例、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上报至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2306067,邮箱31941172@qq.com
3.辅导员优秀微信公众平台、优秀网络文章上报至党委学工部,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2306171,邮箱1109692850@qq.com
4.教师优秀“微”课堂上报至教务处,联系人焦老师,电话82306131,邮箱603398386@qq.com
5.学生优秀“微”作品上报至院团委,联系人由老师,电话82306209,邮箱15861171@qq.com
请全院师生高度重视,踊跃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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