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各单位:
学院工会于2015年办理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保险期两年即将到期,为体现对女教职工的特别关爱,工会决定继续为女教职工参保。根据全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规定,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须上报有关个人资料,保险费40元全部由学院工会承担。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分工会按要求填报《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登记表》(见附件)请于5月10日下班前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登记表》电子版和纸制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到学院工会(办公楼418室)。
附件:《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登记表》。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8230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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