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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的通知

  作者:  编辑: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5-05   浏览: 文章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学院工会于2015年办理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保险期两年即将到期,为体现对女教职工的特别关爱,工会决定继续为女教职工参保。根据全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规定,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须上报有关个人资料,保险费40元全部由学院工会承担。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分工会按要求填报《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登记表》(见附件)请于510日下班前将《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登记表》电子版和纸制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到学院工会(办公楼418室)。

附件:《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登记表》。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82306098

  

 

学院工会

 

 

201755

 


(初审: 复审: 终审:)

上一条:招标公告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5年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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