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学院决定召开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会,具体要求如下:
1、会议时间
2017年5月3日 上午8:30
2、会议地点
办公楼702会议室
3、参会范围及人员
主管院领导、院办、组织部、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团委、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
学工处
2017年5月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图书馆举办EPS DATA杯全国实证研究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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