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推动我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在全校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请各教学单位、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并把开展活动的文字、影像、图片资料以部门为单位,电子版发至邮箱616878716@qq.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于4月15日报送到办公室文秘科723室,联系人:周爽,联系电话:82307021。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