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入正式期后,参保人员需对个人上年的月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签字确认。详情请查阅院内办公通知公告栏。
人事处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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