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工作要求,提升人才分类定级评定服务保障水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化申报时间
我校信息化申报时间:2023年10月8日0时至10月22日24时。
二、基层审核
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资历、业绩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系统申报时生成的申报表、一览表中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表中签字加盖公章(签字内容:以上业绩成果均真实、有效)
三、提交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部门推荐报告、申报表、一览表于10月23日提交至综合办公楼527室。
2.电子版材料:系统申报时提交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申报表和一览表以压缩包的形式(部门+姓名命名)于10月2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557564567@qq.com。
四、审核组复审
学校审核组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五、学校推荐
学校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拟确定申报分类评定各层次推荐人员。推荐结果在校园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参加认定。
六、相关说明
同一申报人一年只能申报1次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经评定未通过人员须获得高于上一次申报的业绩成果后可再次申报。
联系人:袁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82306113、82306109
网址: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8/t20230831_8790510.html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