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持续加强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推动高校建立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意义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对学校上一学年教育教学状况的全面总结,也是学校向社会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必须编制发布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自我检查和评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分工与要求

(一)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任务分解(见附件1)、数据汇总、材料整合、文稿编写、上报发布工作。

(二)各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的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文稿和数据(见附件2),并负责填报支撑数据相应表格,其他部门应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行政负责人应亲自负责本部门各项任务的督导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任务分工,精心组织、紧密配合,扎实做好每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发布通知和布置任务:11月7日。

(二)各责任部门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下午15:00之前(务必在此之前上交)。纸质材料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综合办公楼32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1385362@qq.com。

四、加入微信群

请任务分解表中所涉及的部门选派专门负责人员加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群”。


联系人:王丹丹  

联系电话:0431-82306518


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

2.各部门质量报告格式和支撑数据要求




吉林工商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