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工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吉工商院党字〔2021〕38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校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严格按照《吉林工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暂行)》(吉工商院党字〔2021〕38号)执行,如有考核不合格人员,需提交情况说明(加盖党组织公章、领导签字)。
三、相关说明
(一)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各位教职工认真对待此次考核,如实反映自己的师德情况。
(二)考核工作时间安排: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结束。
(三)完成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工作后,《吉林工商学院师德考核评分表》自行存留、备查;师德考核报告和《吉林工商学院师德考核评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综合办公楼52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57564567@qq.com。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 系 人:袁湘、孙博
联系方式:0431-82306113、0431-82306109
附件:1.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2.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暂行)》的通知
3.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4.吉林工商学院师德考核评分表
5.吉林工商学院师德考核评分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