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22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基层分工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疫情防控期间,创新举措,通过网络开展各项活动,为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积极性,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学校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2.积极投身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对工会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协调能力强,认真组织开展工会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3.关心关爱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做好慰问等工作;
4.各分工会主席或分工会临时负责人。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2.主动协助工会干部开展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来校1年以上的学校在岗工会会员。
二、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将评选推荐过程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2.各分工会要充分依靠广大工会会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应具有先进性与代表性。
3.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分配名额(见附件1),认真进行推荐。推荐对象需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填写《2022年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和《2022年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并由分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后,于2022年11月3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任燕 电话:13514411008
学校工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