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我校2022年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校级领导、处级干部、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认真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对校园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无死角、无漏点、无空白。校级领导为总值负责人,在寒假期间学校无学生留校的情况下,可在长春市区带班并确保通讯畅通;处级干部需到学校值班,确保值班室电话、个人联系方式畅通。
2.教职工按照“非必要不出省”的原则,尽量减少外出,不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禁止因私出国(境)。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离省,需由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审批同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省;副处级领导干部离省,需由部门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省;各单位、各部门教职工离省,需请示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各部门统一报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省。所有离省外出教职工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师工作组备案,离省教职工需在2月12日前返长,确保按期开学上班上课。
3.假期期间辅导员老师保持与学生的信息畅通,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对学生离校时间、离校后去向、离校所乘交通工具、假期所处位置等信息进行详细统计掌握,尤其要对途径或停留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详细情况进行备案并上报学生处。
4.继续做好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监测和风险解除信息排查工作,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寒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对校门的管理,认真做好进校人员及车辆的验证、扫码、测温、登记工作,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6.做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的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广大师生最大限度上实现应接尽接。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的统计工作。
7.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加强有关舆情信息的监管、研判,正面引导广大师生科学防控疫情。
附件:吉林工商学院假期出省请假报备审批单
吉林工商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