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工勤技能临时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暂行)》(吉工商院字〔2019〕212号)文件规定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的通知,现就我校2021年工勤技能临时岗位聘任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取得技师资格未聘工勤人员。

二、申报条件

必须符合实施办法的关于“聘用条件”的规定。

三、相关要求

申报人员本人提出书面聘任申请(附拟申报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班子集体研究签署拟聘意见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2人以上申报的部门推荐时要排出拟聘人员顺序)。

四、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博

联系电话:82306106;82306107。

请各单位(部门)按照学校实施办法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部门)取得技师资格未聘工勤人员进行申报。



人事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