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吉人社字〔2019〕55号)的通知要求,现开展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申报工作。有符合文件要求的人员请于12月12日11点前,将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报到人事处(综合办公楼527室)。

联系电话:82306109,,82306113.

附件:1.《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吉人社字〔2019〕55号)

    2.评定申报表

    3.吉林省人才18条评审一览表(2018—2019年度)

    4.吉林省人才分类目录

 

人事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