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9年申报职称评聘人员学科组答辩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请复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2019年度[学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表格用A3纸打印,提交纸质版正高26份,副高级及以下28份。此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必须与经复审合格的内容完全一致,基层审核小组谁审核谁签名、本人签名,如有填写内容与复审合格内容不一致的人员,取消参评资格。
2.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参评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职称人员,须同时上报《补足辅导员工作经历承诺书》。
3.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缴纳评审费300元/人,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人。
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1月2日11点前
材料提交地点:综合办公楼514室
联系方式:82306109,82306113
附件1:《2019年度[学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附件2:《补足辅导员工作经历承诺书》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