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长白山技能名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吉教职成字〔2016〕43号)和《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吉教联字〔2015〕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长白山技能名师”(全职、客座)岗位的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年度考核范围:2016年度聘为我校“长白山技能名师”(全职、客座)岗位的人员。
(二)聘期考核范围:2016年度聘为我校“长白山技能名师”(全职、客座)岗位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主要参考聘任合同,其主要内容为“长白山技能名师”在本年度内或聘期内履行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实际在岗工作时间,以及与学校之间协议签订的权利和义务的落实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较差四个等次。考评成绩达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0分—89分为“良好”等次,60分—79分为“一般”等次,达不到60分的为“较差”等次。
四、考核程序
(一)材料报送。时间:12月31日15点前。被考核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527室):
1.《“长白山技能名师”年度总结报告》、《“长白山技能名师”聘期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个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下一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个人聘期考核述职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3.年度内或聘期内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奖励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所在部门公章)。
(二)组织答辩。答辩分为个人述职、材料审查及专家考核三个部分。由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过程由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开。
1.个人述职。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对个人授聘以来的岗位工作和业绩情况等作简要述职。
2.材料审核。专家根据个人述职情况,对被考核人年度内或聘期内所取得学术成果、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取得的主要业绩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否达到与学校签订的协议要求。
3.专家提问。被考核人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作答。
4.确定等级。学术委员会按照考核内容,结合被考核人个人述职、材料审核及专家提问和打分情况,确定被考核人等级,并填写评语。
(三)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四)材料上报。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五、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长白山技能名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吉教职成字〔2016〕43号)、《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及《吉林工商学院长白山技能名师聘任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郭姝媛
联系方式:0431-82306109
附件:1.“长白山技能名师”年度总结报告
2.“长白山技能名师”聘期总结报告
人事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