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工勤技能临时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暂行)》(吉工商院字〔2019〕212号)文件规定和省人社厅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工勤技能临时岗位聘任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取得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资格未聘工勤人员。
二、申报条件:符合《吉林工商学院工勤技能临时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暂行)》(吉工商院字〔2019〕212号)关于“聘用条件”的规定。
三、申报时,由申报人员本人提出书面聘任申请(附拟申报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班子集体研究签署拟聘意见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四、申报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联系人:张海莹,电话:82306107。
请各单位(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吉林工商学院工勤技能临时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暂行)》(吉工商院字〔2019〕212号)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部门)取得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资格未聘工勤人员进行申报。
人事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