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产[2008]314号)及《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吉财国资[2018]487号)等文件的精神及有关规定,我院现有一批超出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按要求拟进行处置。校内公示期一周,如无资产调剂需求,将按照财政厅、教育厅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本次处置固定资产共1989台(件),原值7004506.84元。相关固定资产明细请到院内办公查阅。
如有异议,请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19日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104448809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