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要求和我校校历安排,结合师生春季换季需求实际,现将2019年劳动节假期及春季换季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4月29日—5月3日放假,4月27日(周六)、4月28日(周日)、5月4日(周六)、5月5日(周日)正常休息,5月6日(周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4月27日、28日有课的教师,需自行调整课程安排,以确保教学任务的足额足量完成。

二、放假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人员,各级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要求,在岗在位,履行职责,通讯畅通,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确保师生平安休假,按期返校。

 

 

 

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