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候选人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要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推选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的原则,最终由省教育厅从各地(各校)推荐候选人中遴选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吉林工商学院推选1人为初选推选人,于2019年4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

二、工作要求

(一)推选工作要严把思想政治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通知》提出的要求,确保推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教学单位要对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鉴定,以党委(党组)形成书面鉴定报告(加盖公章),与推荐材料同时上报教务处。

(二)要以教书育人成绩和贡献为基础,事迹感人。教育厅重点推荐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向贫困地区、农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师倾斜。

(三)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见附件2)的要求,将推荐材料于4月28日前报送邮箱20844021@qq.com。报送材料包括: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加盖高校公章的扫描版。

2.《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2)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可参考附件2。

4.师德师风审核证明。报送加盖推荐单位党委或党组公章的扫描版。

联系人:张根连, 电话:13944118900。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9号)

 

 

教务处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