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6开展二级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院(部)应以形成适应我校人才培养定位、具有本院(部)特色的稳定、有效的二级督导工作机制为出发点,在总结上学年二级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本次换届工作。

二、各教学院(部)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换届方案,修订本单位的督导工作办法(含聘任和考核方式)。

三、各教学院(部)要认真选拔、推荐二级督导组成员。任课教师低于50人的教学院(部),督导组人数宜控制在7人以内,任课教师超过50人的教学院(部),可适当增加到9人,督导员中高级职称人数应不低于60%,督导组组长由教学院(部)院长/主任或副院长/副主任担任。

四、换届需依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换届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布并报送教学质量评估与监督中心备案。

五、各教学院(部)及时整理、归档换届材料。

 



教学质量评估与监督中心

201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