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首批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和第二批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18〕311号)要求,经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沟通,同意以我校为主体推荐申报人选,现将通知全文转发,请符合条件人选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审核把关,对拟推荐人选材料认真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于11月9日下班前报人事处专技与人才服务科(综合办公楼527),同时提交推荐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领军人才推荐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其中,推荐函需对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进行说明。

本次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在线填报系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