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校内)编制工作,确保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的顺利执行,根据《吉林工商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及预算工作有关要求,现就部门支出预算编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依据
部门预算(校内)编制工作的依据:省财政厅2019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学校二届党代会和二届教代会工作报告精神、学校预算管理办法、学校2019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部门工作任务目标、学校年度财力和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等。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以量入为出和量力而行为基础。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原则。以保师生、保重点、保运转、促发展为重点,统筹兼顾其他资金需求。积极支持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在适当增加教学学院基本运行经费的同时,加大重点发展经费的投入,充分调动教学学院的积极性和活力。
(三)零基预算原则。2019年将继续实行零基预算,2018年末各项结余经费(科研、党建和财政项目经费除外)将统一纳入2019年度预算。
(四)刚性预算原则。按照保基本、控一般的原则,对非刚性支出原则上不安排支出计划,特殊项目须提交说明材料。为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追加、少调整。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按相关程序审批。
(五)勤俭节约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从严从紧做实支出预算,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三公”支出预算只减不增,公务交通费用严格按照省级核定标准支出,严格控制后勤服务成本,节能降耗,构建节约型校园。
(六)实事求是原则。2019年预算的申报要参照2018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务必做到实事求是,确保所申报的预算及对应的任务当年能够完成,避免虚报、多报。
(七)按工作任务目标配置资源原则。围绕建设区域知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办学思路,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各部门实际需求进行资源配置。
三、预算编制流程
2019年部门预算(校内)编制继续按照自下而上的步骤完成。校内各单位、部门为学校二级预算单位,分为职能部门预算(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学院预算(各教学学院、研究所、中心)。预算经费分为基本运行经费、特殊项目经费和重大项目经费等三类。
(一)基本运行经费申报流程
基本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人才培养、正常运转以及完成日常工作所使用的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差旅、交通、邮电通讯、印刷、会议、培训及离退休人员活动费、党建经费、学生工作经费、学生就业经费、学生培养经费、各类课程资源制作费、实验教学材料费、一般设备小型维修费、水电暖、车辆运行、物业保洁、房屋基本维修费等。一般按照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教学任务、教学及办公用房面积等因素核定。各类基本数字,是核定支出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正确录入相关数据,确保预算数据真实、准确。各部门所填表格为《吉林工商学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运行费用)申报表》(见附件1)。
各类人员经费由人事、学工部门单独编报(见附件4)。
(二)特殊项目经费申报流程
特殊项目经费是指除正常运转经费外,为完成某些特定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特定业务经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学生创新创业经费、科研立项和学科竞赛等。各单位在申报该项目经费时,须提交相关辅助资料,如:工作计划、上级文件、合作协议等。各部门所填表格为《吉林工商学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特殊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三)重大项目经费申报流程
学校已建立了2018-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滚动项目库,年度重大项目主要从项目库中选取安排,原则上不再接受新项目申报。对于确有建设需要,而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相关部门可以先行申报,学校将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各部门所填表格为《吉林工商学院2019年部门预算(重大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四、预算编制要求
一是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申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高质量地完成。
二是各单位、部门应从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算项目及经费额度。对重大项目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要经过严格论证。部门预算申报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细化。
三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与砍块分配项目预算有关的教学单位、部门一起做好预算申报工作。教学、科研、教辅等职能部门应结合教育教学、实习实训、转型发展、学科建设、产教融合、科研立项、创新创业等需要,科学申报年度砍块预算;学生管理、就业指导、安全保卫等部门要在勤工助学、思想教育、学生就业、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好经费申报工作;后勤服务等部门要在保证师生员工正常工作、学习、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刚性服务支出预算。
四是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部门预算申报数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规范编制支出预算。财务部门要从严核定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五、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9年1月13日前将《2019年度部门预算申报表(附件1、2、3)》(可以增减“项目栏”内容)纸质版(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及相关说明材料报请本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财务处综合管理科(办公楼303室)。逾期不报视同放弃申报。
联 系 人:吴娱 电话:82306127
电子邮箱:925043031@qq.com
附件:1.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运行经费)申报表
2.2019年度部门预算(特殊项目)申报表
3.2019年度部门预算(重大项目)申报表
4.2019年度部门预算(人员经费)申报表
财 务 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