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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和《吉林工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着重质量、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现就我院2017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1.申报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2.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荣誉称号等,均为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以后取得,如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业绩成果必须是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后取得的。
3.申报聘任时间、业绩成果等均截止到2017年12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二级特聘岗位的条件为:已聘任在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省人社厅规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可申请二级特聘岗位。
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学院组织评聘,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
(一)基本申报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受聘在正高四级专业技术岗位5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
1.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及以上,符合下列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或学术技术成果奖励类中任意一项,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9年及以上,符合下列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或学术技术成果奖励类中任意一项;或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不足9年,符合下列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和学术技术成果奖励类中各一项,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3.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15年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四、材料报送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填写《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聘审批表》一式一份,《2017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员一览表》一式一份,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表格电子版于 2017年12月6日下班前报到人事处(综合办公楼527室)。
联系人:郭姝媛,袁湘
联系电话:82307799,82306113
附:1.《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3〕36号)
2. 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审批表
3. 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审批表
4. 2017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员一览表
5. 2017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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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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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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