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经政府批准,我校西安校区已被政府征收,近期将移交给绿园区政府,政府将进行房屋拆除和土地平整,请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西安校区有办公场所的部门做好搬迁工作。
二、有对外出租的房屋请相关部门终止出租协议,不再签订出租协议,收回房屋。未及时移交,给学院造成损失的,由部门领导负责。
三、存放在西安校区的未列入征收范围内的物品按时取走,逾期未取走的,后果自负。
四、校区清空移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之前。
五、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迁的部门向学院提出书面汇报,学院将与政府协商解决。
校园建设特别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