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JC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展,具体要求,详见院内办公“通知公告”。
人事处
2021年5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厅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青春记忆”—2021届毕业生档案材料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