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工作办公室、吉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力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吉征联〔2017〕2号)文件要求,按照《兵役法》积极做好我院2017年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
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范围
登记的对象为吉林工商学院内含普通本科、专科全日制在校男生(2017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大专毕业在23周岁(含)以内、本科及以上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核对,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三、登记内容
主要依托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学业信息及参军信息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进行目测初审。
四、登记站设置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及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别设立固定兵役登记站,各学院按照本学院适龄男性青年数对其进行登记,同时做好文件存档。
五、兵役登记程序及方法
(1)兵役登记站工作教师对适龄男性青年情况详细登记或核验,并进行目测初审;
(2)学生自行注册“全国征兵网”账号(全国征兵网相关信息与“学信网”的学历认证信息相互连接,如遇无法注册或已注册,可使用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报名登记),在网站上进行相关内容的真实填报。
(3)征集地填写“长春市绿园区”。
(4)兵役登记结束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应征报名表》一式一份提交至各学院兵役登记站,并由各学院统一收齐报名表后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兵役登记是征兵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是征兵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兵役登记工作计划协调、组织领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兵役登记工作在末端得到有效落实。
二要严密组织,确保质量。及时发布兵役登记公告,广泛宣传兵役登记和履行兵役义务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积极营造依法开展兵役登记的浓厚氛围。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要求,6月30日前,各学校年满18周岁男生的兵役登记率要达到95%以上,往年未登记的必须全部补登,已经登记的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三要加强监督,严肃问责。要明确专人负责预征对象(有参军意向的学生)跟踪服务管理,实时掌握动态情况,建立兵役机关、学校、村(居)委会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吉林省教育厅联合吉林省征兵办公室将对拒绝完成兵役登记工作、阻挠学生参加兵役登记的单位和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人员,由县级兵役机关报请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兵役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并纳入个人失信“黑名单”,限制其升学、报考公务员、贷款、出国(境)、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惩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兵役登记工作全面展开后,省征兵办、省教育厅将组成兵役登记工作专项督导组,抽查各地和各学校兵役登记情况,适时进行军地双向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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