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教育项目评审专家和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要求(吉教高〔2023〕1号),现组织开展我校推荐高等教育项目评审专家和教育教学专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项目评审专家、教育教学专家2种类型,任期3年。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相关领 域有全面深入的了解,熟悉掌握最新动态与发展前沿,从事相关 领域工作5年以上。教育教学专家还应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 策,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近五年来坚持为本 科生上课;
3.具有评审所需相应职务、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两院院士、国 家级领军人才等专家,年龄不限),能够独立承担评审工作安排;
5.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工作记录;
6.一般应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
二、专家入库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专家信息表》(见附件);
2.材料册(含封面、目录)。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及工作业绩材料。
三、相关要求
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推荐,推荐 名额不限。项目评审专家(含柔性引进人才)要重点从入选国家 级人才计划(项目)中遴选;教育教学专家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对所推荐的专家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请各单位对填报的专家信息严格保密。专家库定期进行调整和补充,《专家库管理办法》另行印发。
四、材料报送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7日下班前, 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联系人:丛德智,联系电话13944183633。电子版材料(专家信息表和汇总表excel 版、材料册 PDF版)发至QQ邮箱:651138442@qq.com。
附件:1.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
2. 教育教学专家信息表
3. 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4. 教育教学专家推荐汇总表
5. 教育厅《关于推荐高等教育项目评审专家和教育教
学专家的通知》(吉教高〔2023〕1号)
教务处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