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81号)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职称等信息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编、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岗位党务思政人员。
1.拟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含机关分流、部队转业人员首次职称评审)
2.拟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评审人员。
3.拟申报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人员。
4.聘任管理岗位的党务思政人员“双线晋升”拟申报资格评审人员
5.拟申请初级职称认定人员。
二、申报条件
1.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符合《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吉人社规〔2021〕3号)或《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管理办法(暂行)》(吉工商院院字〔2022〕86号)相关条件的可申报专业技术二级或三级岗位。
2.职称申报条件
符合2019版(取消破格及特殊人才条件和赋分标准等规定)或2021版评聘条件的,均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业绩成果认定办法按照《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暂行)》(吉工商院院字〔2021〕164号)有关规定执行。
3.初级认定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人员须符合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其中,聘在工勤岗位人员申请转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须符合《吉林工商学院工勤人员转岗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规定(暂行)》的要求。
4.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兑现申报条件
符合《人才3.0》有关职称待遇兑现的要求。
5.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系列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方式
申报人员于2月15日24时前申报完毕。
注: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绑定吉林工商学院后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 。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特别提示
1.凡申报2023年度职称评聘、第十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人员,一律纳入线上系统申报。务必通过信息化申报的方式进行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职称(岗位)评聘等,后果自负。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交业绩成果累计不超过10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交业绩成果累计不超过5项,所有业绩成果均须符合所申报级别的评聘条件要求。
3.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资格年限、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4.申报2023年职称评聘人员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2023年职称评聘群”,入群后修改群昵称为“姓名+所在部门”。

联系人:袁湘、孙博
咨询电话:13578975877、13604407405
附件: 1.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用户手册
2.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暂行)(吉工商院院字〔2021〕164号)
3.2019年度职称评审业绩条件
4.吉林工商学院工勤人员转岗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规定(暂行)
5.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吉人社规〔2021〕3号)
6.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管理办法(暂行)(吉工商院院字〔2022〕86号)
7.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
人力资源处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