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设备(货物)、服务(50万以上)、工程(100万以上)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必须在采购招标前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宗物资采购效率,请各学院、各部门提前考虑2022年本单位采购工作,并提前做好采购意向公开。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吉林工商学院年度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申报表》,涉及到学校部门预算的必须和上报财务处的预算数目一致,在学校预算批准后再进行调整;2022年提前下达的财政专项以财政部门下达资金额为准。各学院、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吉林工商学院年度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申报表》和《吉林工商学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文本》纸质版报送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科(行政办公楼521室),资产管理处于年底前统一进行意向公开,其中:采购意向公开文本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年度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申报表
附件2:吉林工商学院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文本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