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全面总结学校2021年度工作、科学谋划2022年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起草工作
各教学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2021年度主要工作,并结合各自“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工作任务,拟定2022年工作计划。
二、总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部门在撰写总结材料时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撰写计划时要根据“十四五”规划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数据详实。
(二)各教学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保证完成时限和质量。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提报文稿进行把关,并由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提交至学校办公室。
(三)请各教学单位、部门将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于2021年12月10日中午前上报。
联系人:夏泽华 联系电话:82307020
学校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