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学院工会于2017年办理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保险期两年即将到期,为体现对女教职工的特别关爱,工会决定继续为女教职工参保。根据全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规定,参加《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须上报有关个人资料,保险费40元全部由学院工会承担。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部门将女教职工名单、身份证号码统计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电子版在5月9日下班前一并上报院工会。

联系人:周万东

联系电话:82306093

附件:各部门女教工名单

工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