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按照《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9号)要求,根据省医保关于开展2019年度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精神,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工作将于2019年5月17日至11月30日之间开展,请持有特诊卡的厅级领导干部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筛查医院,并于本周五(5月10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人事处529办公室,联系人:杨宝刚,电话82306116,具体详情可浏览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网上公告栏或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
附件: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定点医院申报表
人事处
2019年5月6日